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 自我评价声明
2018-11-21 15:08
本企业郑重声明:
1.本企业按照《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》(以下简称《规范》)的要求进行了自我评价,计量保证能力满足《规范》的要求。
2.承诺使用C标志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和标注符合《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》(原质检总局第75号令)的有关规定。
自即日起,本企业将在《使用C标志的定量包装商品目录》内的定量包装商品上使用全国统一的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(C标志)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单位(印章):
法定代表人签字:
声明时间:2019年 月 日
××××有限公司使用C标志
定量包装商品目录
序号
产品类别
商标/品牌
产品名称
规格
(净含量kg)
产品标准